1906秋冬间,孙中山与黄兴、章太炎在日本东京编制了《革命方略》,共包括《军政府宣言》、《军政府与各处国民军之关系》、《军队之编制》、《战士赏恤》、《军律》、《略地规则》、《因粮规则》、《安民布告》、《对外宣言》、《招降满洲将士布告》、《扫除满洲租税厘捐布告》等11个文件。1908年又增订了《招军章程》和《招降清朝兵勇条件》两个文件,以作为推动国内革命运动的纲领性文件。
《军政府宣言》是“今日革命经纶暨将来治国之大本”,对同盟会的十六字纲领作了具体阐释。
《革命方略》通过对同盟会十六字政纲的具体阐述和实施秩序的明确划分,凸显了通过革命战争,推翻清王朝,建立民主共和国的伟大意义,指明了实施的方案和步骤。
《革命方略》还提出了建立“中华国民军”的具体方案以及革命战争中实行的方略和政策,孙中山强调了革命军队的性质是“国民军者以国民组织而成,发表国民之心理,肩荷国民之责任,以主义集合,非以私人号召”。
《略地规则》规定,凡清朝统治的地方,上至省会,下至州县,将通过国民军攻取、义民响应和清军反正等三种形式,最终归属于革命军政府的控制和管辖之下,并制定这三种形式分别采取的办法和政策。
《因粮规则》规定了保障军需的相关建制和措施。孙中山揭露了满洲政府人关屠杀汉族人民以及湘淮军镇压太平军的暴行,十分重视招降和瓦解清军的政策,在《招降满洲将士布告》中提出:“凡我国民之为满洲将士者,若能顾念大义,翻然来归,军政府必推诚相与,视为一体。”
这些政策充分体现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在反清的革命战争中,争取和团结一切可以争取和团结的力量,极大限度地孤立清朝政府。
《革命方略》明确宣布通过武装斗争推翻清政府建立革命政权的宗旨,也集中反映了孙中山初期的革命军事思想。对同盟会发动的多次武装起义以及武昌起义后的各省独立,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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